林权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9月1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发出《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林权统一登记的通知》,要求协同做好林权登记存量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移交工作,抓紧完善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信息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权登记系统停止确权登记发证功能,林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全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浙江省提出,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本地林权审批、林权登记纸质档案,通过浙江省林权监管服务平台做好林权登记电子数据的核对和补充完善;要在组织开展林权登记电子数据核实补充工作时,同步做好纸质登记档案清理工作,并向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林权登记纸质档案。
浙江省要求,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做好林权登记数据的清理、整合和建库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要求和数据库规范,结合“一窗受理”、掌上办、网上办等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做好林权统一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浙江省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林权审批监管等系统的改造和对接。职责已经整合的地区,要做好内部系统对接;职责未整合的地区,要做好数据共享,确保林权统一登记实施后不动产登记和林权审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